大连今年三大举措维护旅游良好形象 让一日游尽展大连风采
昨日在市旅游局了解到,我市今年在旅行社一日游业务集中备案工作中实施三大举措,并提出更高标准和更加严格的要求,以此促进我市一日游市场健康发展和维护大连旅游良好形象。
一日游是我市旅游市场管理的重点和难点。目前全市已有91家旅行社及其经营的300余条一日游线路通过备案。
今年我市对旅行社备案的一日游产品管理实施主要举措是:确保一日游产品质量。旅行社报备的一日游线路中,景点(不含自费景点)游览停留时间总和不能低于3个小时。行程中的自费项目和购物活动有严格限定,自费景点不得超过两个,购物点不得超过一个,并应在合同中明确名称和停留时间等信息。此外,旅行社不得通过列出超过两个自费景点由游客自行选择的方式,变相增加自费景点。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。今年,首次向报备经营一日游业务的旅行社发放了标有旅行社名称、经营许可证号码和经营地址等信息的《大连市旅行社经营一日游业务备案证明》,并对备案证明和报备的一日游产品进行编号管理。充分保障旅游者权益。经营一日游业务的旅行社,必须和游客签订统一格式文本的《大连市一日游合同》,明确线路行程、停留时间、费用、车辆和用餐等内容,合同中对容易引发纠纷的自费项目和购物安排还特别予以醒目标示,以充分保障消费者利益。一日游车辆内部必须悬挂全市统一制作的“一日游游客须知”,对涉及游客利益的有关事项作出提示,游客可以据此合理维权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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